早上趕去郵局繳錢,因只開半天而已人非常多.排隊很久心情覺得很煩很浮躁.整個空間充滿辦事的人顯得窄又吵。突然聽到有人大喊大叫:[我特地從台北下來,又要叫我回台北處理,為什麼您們郵局做事都推來推去].辦什麼事阿?
那個女生大聲說:[為什麼要印章,我原印遺失了,難道不能本人簽名嗎?]
[郵局不是提倡便民嗎?為什麼一定要印章?我簽名不是更有效力.]聽到他們爭執,我認為只要各退一步或委婉解釋不是更好.當然我也不明白為何一定要印章,常識中正式文件都要蓋章加簽名,誰規定的也不知道,好像大家都這麼做,習慣就好.反觀那困難的女生大老遠跑去郵局東西沒齊不能辦,滿可憐。
現在到那加入活動都嘛要配合主辦單位的規定,那能自己隨興的認知,要不就不要參加.也很巧那個從台北下來的女生就是要辦解除郵局開戶.呵呵呵~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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